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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對於汽車的管理牽涉到三個單位,分別是:

(1) 交通部公路總局

(2) 警政署各縣市交通大隊

(3)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

各自管理的項目為

『交通部公路總局』

(1)車牌

(2)駕駛執照

『警政署各縣市交通大隊』

(1)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

『經濟部中央標準局』

(1)里程計費錶的認證

以下用各種情形列表:

『可以路招的小黃計程車』

車輛

需要白底紅字的營業用車牌

而營業用車牌,交通部公路總局永遠只發給車行

車身需要漆1-18號黃色

需要裝經由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背書的里程計費錶,

駕駛:

需要有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職業駕照

有了職業駕照,再去『警政署各縣市交通大隊』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】;

計程車執業登記證】及格並參加講習一天後,再去『車行』拿雇用單】去『警政署各縣市交通大隊』辦計程車執業登記證

要真的營業,就是要靠車行,租車行的營業牌照,才能營業;

因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營業牌照只發給車行,所以必須將行照名字登記給車行,租用營業牌照。

有人會問:『個人車行是什麼?』

那是政府為了獎勵計程車駕駛乖乖遵守法令開車,所以給予優良駕駛『車行的身份』,

整個在法律上的解釋是,假設有一位叫『空心菜』的駕駛,由警政署負責考核駕駛品行,給予他『空心菜車行』的證明,不需要他真的依公司法和運輸法籌措資金開車行,然後『空心菜』這個駕駛人靠行『空心菜車行』,替『空心菜車行』服務開車,但限制是只能『空心菜駕駛』可以靠這個車行,然後,是以『空心菜車行』的名義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營業用車牌。

所以交通部就是合法『永遠』只對『車行』發營業用車牌,完全在法規下運作。

UBERTAXI,是某家計程車車隊引進UBER系統派遣車輛,但使用中央標準局核可的里程錶計費,算是合法。

『不能路招的多元化計程車』

在政府無能力強力掃蕩白牌計程車和非法UBER的前提下

 這是一個笑話!!勿入!! 

『租賃車的UBER』

完全違法經營!!

車牌

交通部公路總局發的『R』字頭租賃車牌給租賃車行,

駕駛:

只需職業駕照;

計費方式

依規定只能租代雇駕駛,並計時收費

但現在UBER卻仍採用以前的違法方式,利用『手機』『計里程』收費;

這有兩個違法點:

(1) 【計里程的工具】:中央標準局並未對任何『手機』計里程進行認證背書,

(2) 【計里程的資格】:『計里程』是需要有『計程車執業登記證』的,

正常小黃在用的里程計費錶,經過中央標準局審驗,所以【理論上】是準確計價,

消費者若有爭議,是中央標準局負責背書,

像UBER用手機GPS去算距離計價,如何【保證】沒把距離算錯?

我會把【保證】框起來,就是,這件事不是在討論【技術上】是否真的準確與否,

而是沒有所謂【公正】的政府機關為它背書,這就會違反法令。

除非有人能讓中央標準局訂出一套對手機計里程的【認證標準】,然後經過認證的就能合法拿來計價。

 

個人覺得,UBER可以好好找出自我的定位,如果真的要進入台灣的【計里程】的生意,

只能跟三個部會好好談談,要不然大概也只有UBER後來搞的UBERTAXI,當個純媒合供應商,

但平台共應商又需要符合【運輸服務業】相關規範,也就是像是【車隊】所依據的法令,

像現在【UBER】+【租賃車】+【計里程】的營運模式,仍然是違法操作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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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熊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