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台灣的主管而言,最不喜歡聽到應該就是成員說NO,什麼『辦不到』這種話少跟老闆說,不想做的任務,要用各種技巧去推,避免直接拒絕,一般老闆的思考裡,會覺得『試都沒去試就說沒辦法和不可能』,但是呢?做事情也要區分任務性質,不是什麼任務都是傻傻地去拼,不管是老闆還是打工的,最後求的核心價值都是錢,不要說什麼理想,個人從不相信,有人會接受零收入,零利益,然後為了理想去拼,有些職務可能表面上沒有實質金錢,但若能帶來『名』,也就會帶來日後的『利』,想做佛系的事情,應該對家庭,不需要在職場上佛系。
什麼是區分任務性質呢?一般說來,任務大致上就是用下表區分性質:
緊急 | 不緊急 | |
重要 | Priority 1 | Priority 3 |
不重要 | Priority 2 | Priority 4 |
用現實主義,也可以更簡單地分:
輕鬆 | 不輕鬆 | |
有績效 | Priority 1 | Priority 2 |
沒績效 | Priority 3 | Priority 4 |
排在最優先的,要搶著做,
排在最後面的,要做閃靈,
搶著做比較多人會,多數人面臨最多問題的,應該是怎麼閃,
大致上有以下幾種:
(1) 直接拒絕,此法最糟;
(2) 委婉拒絕,表達自己非專業,也滿糟的方法;
(3) 委婉拒絕,推薦人選,需要一點技巧,否則會得罪人;
(4) 擺爛不做,不太有好果子吃;
(5) 有做就好,儘量做成中位數,不要是最好,又不要太擺爛,最建議此法。
第(1)種不用多說,大家都應該知道,不要說老闆了,人都討厭負面答案;
第(2)種有極大的風險,因為台灣的老闆最喜歡當慣老闆,台灣長期又是以壓榨勞工換取利益,什麼降低成本,一大塊的成本都是人事,在資本市場,用壓榨勞工換取利益的老闆,基本上是沒盡到自己的責任,老闆最重要的工作任務就是『找錢』,創造『現金流』,找錢能力不足,就反過來壓榨勞工,不過,因為台灣歷任政府對那部勞基法,都是嘉惠資方,壓榨勞方,也可以說是『勞榨法』,這些以後再用一集去探討,簡單地講,慣老闆不會喜歡有『推』的負面答案;
第(3)種,推其他人去死,當然是相當得罪人的事情,所以呢,最高端的是『騙』要被推的對象『主動請纓』,次之就是檯面下運作,對象也不想做,明面上推薦,立馬得罪人;
第(4)種不用多說,不要以為擺爛老闆沒輒,多得是方法解決;
第(5)種又分為群體任務和被單獨指派兩種情況,但個人覺得此法是較第(3)種簡單和安全的方法,
群體任務下,總是會有人出頭,尤其是被老闆誇讚之後做得更起勁,這時候,自己就保持有在做,但就是做不好,慢慢地,這個任務的重擔就會轉移在第一名的肩上,老闆急的時候,甚至很可能會就直接指派第一名完全承接;
如果被單獨指派,又是Priority 4等級的任務,其實還是一樣的觀念,不要做得太完美,在其他高Priority的任務空隙隨便做做,如果老闆始終不滿意,撐到他換人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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